2015年5月7日,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紹興五環氨綸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,并指定國浩律師(杭州)事務所、紹興大統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紹興五環氨綸有限公司管理人。后該院報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意于2015年6月14日裁定將本案移交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審理。
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已在2015年7月16日《法制日報》上發布公告。為保障債權人權益,債權人應當在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規定的申報期限內(2015年10月13日前)完成債權申報。
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。
本管理人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規定,勤勉盡職,忠實履行管理人的各項職責,及時發布紹興五環氨綸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有關信息,敬請各債權人及其他權利人關注。
紹興五環氨綸有限公司管理人
二○一五年七月十九日
附:1、法院公告
2、債權申報須知
3、債權申報表
5、授權委托書
以上文件各申報人可點擊下載,申報人填寫和提交債權申報資料前務請仔細閱讀《債權人須知》。